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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交通学院班车义务车长制度
2014-06-12  编辑:  点击:[]

一、车长的设立

学校班车自开始运行以来,极大方便了教职工的上下班,因线路长、站点多,教职工居住比较分散,班车在运行期间也出现了一些突发性问题,为了提高服务质量,给教职工创造一个安全、舒适的幸福班车,经领导同意,在每辆班车上设立两位车长。

二、车长的选拔

每辆班车的车长均由自愿报名并由乘车教职工推荐产生,车长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能够热爱此项工作,无私的给教职工服务;

2、具有一定的组织、协调能力,做事沉稳、细致周到。

三、车长的工作职责

1、在学校行政车队的配合下,车长负责本车线路教职工的乘车需求,传达车队的通知、注意事项。

2、配合车队检查好车辆的卫生、驾驶员的服务态度,做好本车的日常考核。

3、了解掌握教职工的心声,对教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到车队,在遇到车队的规定与教职工意见不统一时,给教职工做好解释工作。

4、在遇到车辆事故及突发事件时,及时转移、疏散车上的教职工,并选择安全的地点等待,或组织教职工乘坐其它交通工具,并及时通知车队负责人安排救援。

5、定期参加办公室组织的班车运行例会,了解车队运行中的各种问题,及时传达办公室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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